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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律失常藥物應用原則是什麼呢

時間:2019-10-11 10:21:34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健康

  診斷心律失常的時候,特殊檢查則需要向病人解釋其註意事項,同時鼓勵病人消除顧慮,配合檢查。那麼,心律失常藥物應用原則是什麼呢?

  心律失常藥物應用原則是根據基礎疾病、心功能狀態、心律失常性質選擇抗心律失常藥物。應用一種靜脈抗心律失常藥物後療效不滿意,應先審查用藥是否規范、劑量是否足夠。一般不建議短期內換用或合用另外一種靜脈抗心律失常藥物,宜考慮采用非藥物的方法,如電復律或食管調搏等。序貫或聯合應用靜脈抗心律失常藥物易致藥物不良反應及促心律失常作用,僅在室性心動過速/心室顫動風暴狀態或其它頑固性心律失常處理時才考慮。

  任何原因造成的交感神經興奮性增加都可產生竇性心動過速。疾病狀態下,竇性心動過速一般都有原因,如發熱、心衰、缺血、血容量不足、休克、甲亢等。不適當竇性心動過速極少見。竇性心動過速可以超過150次/分;在很快的竇性心動過速時,心電圖的P波可以看不清楚,易與室上速混淆;特點是開始逐漸加快,好轉時逐漸減慢,在心率減慢時可暴露出P波,有助於鑒別。治療需要在病因和誘因沒去除前,不可試圖過度降低心率,比如降到所謂的“正常范圍”。

  閱讀本文後應該可以解決大傢心中的心律失常疑問,如果還是存在對疾病不懂的地方,可以繼續瀏覽相關的文章,希望大傢可以早日擺脫疾病的困擾,健健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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