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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性關節炎嚴重的標準怎麼分類
時間:2019-08-08 16:16:49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健康
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的關節功能來進行判斷是診斷和劃分類風濕性關節炎的依據,現在臨床普遍應用風濕病學會確定的關節功能分類標準來劃分關節病變的嚴重程度。
很多人都會因為類風濕性關節炎這種疾病而感覺到痛苦不堪,也不知道怎麼治療好。那麼,類風濕性關節炎嚴重的標準怎麼分類?
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的關節功能來進行判斷是診斷和劃分類風濕性關節炎的依據,現在臨床普遍應用風濕病學會確定的關節功能分類標準來劃分關節病變的嚴重程度。即:
(1)Ⅰ級患者的關節還能自由活動,能完成平常的任務而無妨礙。
(2)Ⅱ級關節活動中度限制,一個或幾個關節疼痛不適,但能料理日常生活。
(3)Ⅲ級關節活動顯著限制,不能勝任工作,料理生活也有困難。
(4)達到Ⅳ級大部分大部分患者或完全失去活動能力,病人長期臥床或依賴輪椅,生活不能自理。
本病的復發大多發生在初次發病後的3——5年之內,因此,復發多見於25歲之前,但不少病人可遷延到中、老年期。類風濕關節炎第一次發作時間多是在冬春季節,11月到第二年2月發病最多。
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以關節病變為主的慢性全身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臨床表現為小關節滑膜所致的關節腫痛,繼而軟骨破壞、關節間隙變窄,晚期因嚴重骨質破壞、吸收導致關節僵直、畸形、功能障礙。
類風濕因子多為陰性,少數老年患者可有低滴度陽性。雙手受累時查體可見不伴有皮下結節及血管炎等關節外表現。類風濕性關節炎可伴有眼炎、尿道炎、龜頭炎及發熱等,HLA——B27可呈陽性而類風濕因子陰性,患者可出現非對稱性骶髂關節炎的X線改變。
最後筆者希望大傢都能提高警覺,多註意身體的變化。若有不尋常的癥狀出現,應該立即就醫,如此必可免去許多不幸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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